轉發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資質動態核查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3-05-29人氣:3464所屬分類:行業動態
文章來源: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
瓊建管函〔2013〕219號
各市、縣、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洋浦經濟開發區規劃建設局,各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
依據《行政許可法》、《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9號令)和《關于加強建筑市場資質資格動態監管完善企業和人員準入清出制度的指導意見》(建市[2012]128號)等文件規定,為確保工程質量,促進我省預拌商品混凝土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我廳決定對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開展資質動態核查?,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圍
本次核查范圍覆蓋全省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
二、核查的主要內容
此次核查主要按照《海南省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資質動態核查評分細則》(詳見附件2)逐項進行動態考核和評分。主要內容包括企業資質管理、專業技術人員配備、企業設備、質量管理、原材料管理、生產過程控制和產品質量等方面。
三、核查的方法、步驟
(一)第一階段:企業自查階段(6月)。全省各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對照《海南省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資質動態核查評分細則》開展自查。
(二)第二階段: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動態核查階段(7—8月)。在各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自查的基礎上,由我廳組織檢查組,對全省各地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進行動態核查。我廳將重點核查在今年1月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監督檢查中沒有取得資質、存在問題較多的企業。
(三)第三階段:動態核查結果的公布和整改階段(9月)。動態核查結束后,我廳將對外公布動態核查結果,并將動態核查評分在60分以上的企業列入2013年度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合格企業名錄;得分60~69的企業由市縣建設主管部門對企業整改情況予以把關;未列入合格企業名錄的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應當自行整改,整改完畢后向企業所在市縣建設主管部門申請復查,通過所在市縣建設主管部門復查并經我廳復核合格后方可列入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合格企業名錄。
四、工作要求
(一)全省各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要高度重視,認真對照《海南省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資質動態核查評分細則》,逐項進行自查,完善企業管理制度,加強生產過程控制,提高產品質量。
(二)各市縣建設主管部門要做好企業自查的督促工作,摸清本地區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數量,填報《各市縣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匯總表》(附件1)(包括取得資質和未取得資質的企業),并于6月1日前報廳建管處。
(三)在我省建筑市場的相關企業和工程項目必須使用質量合格的預拌商品混凝土,各市縣建設主管部門要嚴格把好工程質量關,對未列入合格企業名錄的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予以重點監管,加強對工程現場、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和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的檢查力度,加強對工程質量安全報監、施工許可與竣工驗收備案等環節的審查把關。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不得采用無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生產的預拌商品混凝土,否則相應建設工程項目不得準予施工許可、不得予以竣工驗收備案。
聯系人:趙小亮
聯系電話: 65330431(兼傳真)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3年5月27日